1. 尖锐湿疣的病因是什么?
尖锐湿疣是由一种叫做“人类乳头瘤样病毒”的致病体引起的性传播性疾病,这种病毒的简称是HPV。病毒学家的研究证实,HPV有40多个类型,其中只有HPV的6型、11型、16型、18型和31型与尖锐湿疣的发病有关。HPV6、11型晏常见,16、18型次之,目前普遍认为HPV16、18型的感染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引起湿疣病变的恶变。
2.尖锐湿疣是如何传染的?
尖锐湿疣的传播途径,主要星通过往交直接传染。因性交接触的部位不同而有不同的发病部位,大部分发生于外生殖器,也有肛门周围发病者。因为非性交因素引起该病的情况比较少见,如通过密切接触污染HPV的毛巾、衣被、浴盆、便器等,也可能发生尖锐湿疣。患有尖锐湿疣的孕妇,在分娩时通过产道传染而引起新生儿喉头疣或呼吸道疣的情况也有报道。尖锐湿疣的发病,还与身体的免疫机制或抗病能力育关,同样的环境下有的人发病、有的人不发病,或夫妻双方只
有一方发病,这种情况即与自身的抗病能力有关。
3.尖锐湿疣是如何发病的?潜伏期有多长?
人感染HPV后,,HPV透过皮肤或粘膜的鳞状上皮细胞,在细胞核内进行大量繁殖,产生大量成熟的病毒颗粒,引起异常的细胞增生,从而表现力湿疣病变。从感染HPV到发展为肉眼可看到的湿疣,一般需要2周至8个月的时间。
4.尖锐湿疣有什么特征?
病变部位呈肤色、淡粉红色、红色、白色或污灰色,孤立出现或相互融合,表面凹凸不平,大小不等,呈菜花状,蕈样或乳头样的疣丘疹,根部通常有蒂,可自瘙痒,触之易发生出血,偶尔出现渗液或糜烂,少数患者可有恶臭。个别患者有疼痛的感觉或异物感。
5.尖锐湿疣有什么危害?
尖锐湿疣的初期,患者往往没有不适的感觉,有时不能引起患者的足够重视。但如果治疗不及时,可以引起以下并发症:
(1)溃疡、出血;病变增大、增多后,可引起局部的异物和不适感。由于发病的部位多在包皮内、尿道回、阴唇、阴道内、肛周等,这些部位容易受微生物感染,导致病变部位的溃疡、化脓、出血、疼痛和肿胀。
(2)传染婴儿、影响生育质量;患育生殖道疣的孕妇,在分娩时,通过产道的婴儿可能被传染,引起婴幼儿的咬吸道疣。
(3)非生殖器部位的乳头状瘤;通过直接接触或被污染的物品的间接接触,可以导致眼结膜的乳头状瘤和口腔粘膜的乳头状瘤。
(4)癌变;恶性肿瘤是尖锐湿疣严重的并发症。HPV16、18型感染后,如果治疗不及时,在将来很可能导致阴茎癌,宫颈癌等恶性肿瘤,早期有效治疗是预防尖锐湿疣癌变的有效方法。
6.如何治疗尖锐湿疣?各种治疗方法的优缺点是什么?
尖锐湿疣的治疗方法很多,但疗效参差不齐,有的治疗方法还有很大的不良反应,所以为病人推荐好的治疗方法是医师的责任。该病的治疗方法大体上分为两大类,即局部治疗和全身治疗。局部治疗方法有:
(1)手术切除:需要在手术室中进行,消毒、麻醉、包扎均属必须,病人负担较重,容易复发。
(2)激光、冷冻、电灼:疼痛感较明显,有的需要局部麻醉,对于较大、较多的疣病变需时较长,有时一次难以全部清除,需反复多次治疗,且容易复发。
(3)局部用药:如5-FU、足叶草酯酒清、普达伦脂安息香酸酊等涂于患处,这些药起效较慢,恢复一般需要数天时间,有些药对干燥角化性损害无效,容易复发,而且有些制剂容易引起严重的毒性反应,如用药部位红肿、疼痛、溃疡,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急性肾功能损害如少尿、无尿,造血功能损害如白细胞减少以及致畸作用(孕妇禁用)、周围神经病变、精神错乱、心动过速、昏迷,以致死亡。对于病毒感染,目前国内外医学界尚没有特效药进行完全、有效地治疗,而全身用药主要是针对病毒的治疗,所以,单纯全身用药往往难以取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全身用药疗法主要有:
(1)既往曾采用在旋咪唑、壮观霉素等注射治疗,几乎没有疗效。口)阿草洛韦等抗病毒药物,可以做为尖锐湿疣的辅助治疗药物。近年来有人用干扰素治疗,有时可使疣体缩小,但起效慢、价格昂贵、浪少有使疣体消失的情况,而且发现有身体不适、发热、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所以只能用于湿疣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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